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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在每個城市都在引進大量的人才的尤其是一些經濟發(fā)達的城市,近有青島的朋友在提問的關于青島市的人才引進落戶是否復雜的,一般落戶都是手續(xù)簡單的而且沒有收費的,接下來就由給各位介紹一下有關青島人才引進落戶的基本流程的。
青島人才引進落戶辦理復雜嗎
青島人才引進落戶不復雜的。
人才引進落戶流程
辦理條件
1.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,本人須依次選擇在合法固定住所、單位集體戶、市或區(qū)人才集體戶申請落戶。
(1)兩院院士、千人計劃、特支計劃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、長江學者、中科院百人計劃、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一二層次人選、杰出青年基金獲得者、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人員、省部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、省泰山或齊魯系列人才工程等人員。
(2)具有正技術資格的人員;50周歲以下,取得博士學位或碩士學位,或具有副技術資格,或具有技師職業(yè)資格,或在
一、二類職業(yè)技能競賽中獲獎的人員;45周歲以下,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的人員。
2.在城區(qū)有接收單位,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,本人須依次選擇在合法固定住所、單位集體戶、市或區(qū)人才集體戶申請落戶。
(1)45周歲以下,具有中級技術資格,或具有技師職業(yè)資格的人員。
(2)近3年獲山東省一類職業(yè)技能競賽一等獎或青島市一類職業(yè)技能競賽前10名的人員。
(3)40周歲以下,具有全日制普通專科學歷,或取得工職業(yè)資格后且在青島市按規(guī)定連續(xù)繳納社會保險滿1年的人員(新區(qū)沒有社保繳納年限限制)。
(4)35周歲以下,取得中級工職業(yè)資格后且在青島市按規(guī)定連續(xù)繳納社會保險滿2年的人員(新區(qū)沒有社保繳納年限限制)。
以上人才落戶,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引進后出具人才引進情況登記表,公安部門憑人才引進情況登記表辦理落戶手續(xù)。
辦理材料
沒有就業(yè)的
1、原件、復印件;
2、《人才引進申請表》;
3、、、技能證書等符合引進落戶條件所對應的相關證書原件、復印件。
高校畢業(yè)生(含畢業(yè)學年在校大學生)還應提供學信網學籍/學歷驗證報告。
派遣期內畢業(yè)生應提供報到證原件、復印件(若報到證已派遣單位的需出具原單位《解約證明》原件、復印件)。
留學歸國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《國(境)外學歷學位認證書》原件、復印件。其他證書檔案材料不全的,應提交原發(fā)證機關或具備資質機構出具的證明材料;
4、申請落市或區(qū)人才集體戶的,應提供無房證明,其中,落區(qū)人才集體戶的,還應提供租賃合同或其他居住證明。上海戶口若報入上海市直系親屬處,須附戶主的戶口本、戶主的房屋產權證、戶主同意入戶承諾書;戶口若報入用人單位的附集體戶口本地址首頁。海歸落戶上海戶口若報入上海市或區(qū)人才服務中心集體戶的附同意接受函原件;戶口若報入由業(yè)務管理部門推薦的集體戶口的,用人單位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(上海市外國專家局)的請示函中須注明;戶口若報入本人購買的產權房內的,附房屋產權證。
已落實就業(yè)單位的
1.引進人才的原件、復印件;
2.《人才引進申請表》;
3.符合引進落戶條件所對應的相關證書原件、復印件(、等)。
高校畢業(yè)生還應提供學信網學歷驗證報告。
留學歸國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《國(境)外學歷學位認證書》原件、復印件。
其他證書檔案材料不全的,應提交原發(fā)證機關或具備資質機構出具的證明材料。上海留學落戶除了指戶數和人口之外,內地常以它代替“戶籍”,即民政公安部門以戶為單位,登記本地居民的冊子。(相關材料存在異議需檔案審查的,應由用人單位提供申請人人事檔案)
4.勞動(聘用)合同或其他有效用人證明原件、復印件;
5.申請落人才集體戶的,應提供無房證明。
辦理流程
未就業(yè)的
(一)申請
本人攜帶以上材料到區(qū)人才服務中心或者市人才服務中心辦理
(二)核準
經市、區(qū)人才服務中心審核后為申請人出具《青島市人才引進落戶調檔函》、《人才引進情況登記表》,與符合落人才集體戶的人員簽訂《青島市人才集體戶口管理協(xié)議書》。
(三)調轉檔案
申請人持《青島市人才引進落戶調檔函》到現檔案所在地辦理人事(職工)檔案調轉手續(xù),市或區(qū)人才服務中心負責審核管理檔案,并在審核完畢后將準予落戶名單發(fā)至公安部門(畢業(yè)學年在校大學生畢業(yè)后再辦理檔案調轉手續(xù))。
(四)辦理落戶
申請人員接到準予落戶通知后,根據本人情況持以下材料,到落戶地所屬公安部門辦理戶口遷移、落戶手續(xù):
1.人才引進情況登記表;
2.居民戶口簿、居民;
3.有合法固定住所的,需提供合法固定住所證明;
4.落集體戶的,需提供本市房管部門出具的無房證明;
5.本市高校畢業(yè)學年大學生戶口已落入學校集體戶的,須到學校集體戶派出所開具戶口遷移證。
落實就業(yè)單位的
(一)申請
用人單位專門經辦人員應攜申請人的以上材料到市人社/區(qū)人社/區(qū)人才服務中心/市人才服務中心提出申請(用人單位辦理的,還應持營業(yè)執(zhí)照或其他有效證照復印件登記備案):
(二)核準
市、區(qū)經辦部門根據管理權限核準引進人才,向申請人出具《人才引進情況登記表》;對需落人才集體戶的人員,與其簽訂《青島市人才集體戶口管理協(xié)議書》。
(三)辦理落戶
申請人員接到準予落戶通知后,根據本人情況持以下材料,到落戶地所屬公安部門辦理戶口遷移、落戶手續(xù)
1.人才引進情況登記表;
2.居民戶口簿、居民;
3.有合法固定住所的,需提供合法固定住所證明;
4.落集體戶的,需提供本市房管部門出具的無房證明。
上面就是關于青島市人才落戶的相關流程的,其實還是很簡單的要求也是不高的就是沒有就業(yè)的也是可以落戶的,落戶遷移戶口也是不復雜的,資料齊全的話都是當天就辦理的,不同情況就是不同的辦理方法的,了解更多法規(guī)就找。